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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才落户
2020-09-24 09:16:00 来源: 海口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问政对象:海口市公安局
全日制大专,40周岁以下,外籍,海口签订2年劳动合同,先打算落入海口,能不能人才落户?


海口市公安局

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落户》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户政业务工作指南》的规定, 45 周岁(含)以下、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或高级工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人才引进落户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学历证书〔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或学信网查询记录,在国外(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由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确认工作);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40周岁以下,持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证书的,可以提交与我省用人单位签订的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及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本人领办、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按以下情形之一提交材料: (1)在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提交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房产证明; (2)在海口工作单位集体户落户的,提交集体户口簿。 ●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 ●落户人需提供1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免冠照(标注身高和血型)。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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