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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有:
2023-09-07 11:35:00 来源: 海口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国内外、省内外社会治安的新趋势和我市社会治安、刑事犯罪的新动态,搜集全市的社会治安信息,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台胞、港澳同胞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以及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五)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全市机动车辆的管理、检测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及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和依法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管理全市保安队伍。

  (七)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会议、重大集会、重大文体活动等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负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规划和组织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和公安民警的业务培训、教育训练工作。

  (十)负责全市范围内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监督工作。

  (十一)向市民进行提高警惕、加强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遵守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的安全防范工作。

  (十二)领导全市公安消防、边防、警卫系统的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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