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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17808-1/2023-00274 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名  称: 关于调整金花路、芙蓉路、桃李路、万美街、傍海路单行道限时单行的通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调整金花路、芙蓉路、桃李路、万美街、傍海路单行道

限时单行的通告

海交警规备字〔20203 

金花路(金星路至金牛路段)、桃李路(紫荆路至杜鹃路段)、芙蓉路、万美街(万恒路至世纪大道段)、傍海路(海甸五西路至万兴路段)实行单向通行以来,有效地改善了以上路段高峰期的拥堵状况,为进一步优化单行道设置,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交通出行环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以上道路的限行措施作出如下调整:

一、限时单行交通限制措施路段及时间:

1、金花路(金星路至金牛路段)

学校上下学时段:7时—830分、1630分—18,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

2、芙蓉路

学校上下学时段:7时—830分、1630分—18时,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通行。

3、桃李路(紫荆路至杜鹃路段)

学校上下学时段:7时—830分、1630分—18时,

桃李路(芙蓉路至杜鹃路段)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桃李路(芙蓉路至紫荆路段)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4、万美街(万恒路至世纪大道段)

学校上下学时段:7时—830分、1630分—18时,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通行。

5、傍海路(海甸五西路至万兴路段)

学校上下学时段:7时—830分、1630分—18时,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通行。

二、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以上道路恢复全时段双向通行。

三、中沙路保持全时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四、限时单行交通限制措施期间,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提前做好出行规划,自觉绕道行驶,违反上述通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本次限行措施不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

五、24小时咨询电话:0898-66796624

六、附则

本通告自202091日起执行,市公安机关交通理部门将根据执行情况对本通告随时进行调整。

    120181017日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关队于调整金盘金花路与中沙路交通组织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8-40006)同时废止。

2 2020418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调整傍海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单向通行的通告》(海交警规备字〔20201号)同时废止。                      

3201867施行的《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对芙蓉路、桃李路部分路段实行限时单向通行的通告》(备案登记号:QHK-2018-40004)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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