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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17808-1/2023-00372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24日
名  称: 海口市公安局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全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市政府、我委的工作重心,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创新和“双创”工作。 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方向,以《条例》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建设,着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和优化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信息公开工作考评,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力求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有新提高,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内容

  (一)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对去年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在此基础上研究部署今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积极回应。以民生服务为导向,及时报送本部门本单位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所采取的重要举措、取得的重要进展、举办的重大活动、召开的重要会议、发布的重要通知公告等方面信息,不断增加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种类和内容。

  (三)扎实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涉及重大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属于城管局职责方面的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公开,密切关注征地、拆迁、拆违等社会热点问题,确保能迅速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营造良好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关系。

  (四)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向设立在市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移送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按规定及时向市政府办移送配发至各查阅场所的政策汇编等资料;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指定思想作风、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落实公开信息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健全机制,及时公布。政务公开是一项关系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发布协调、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台账,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做表面文章,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加强日常监督指导,采取日常评测、自查自评、实地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考评,确保我委政务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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