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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17808-1/2023-00378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名  称: 海口市公安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2018要深入贯彻落实《海口市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海口市公安局中心工作和公众对公安工作的关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海口市公安局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我局的公信力,进一步服务和助力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定期通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情况。及时公开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审查,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我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三)积极推进决策公开。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同时,重点推进财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等情况。

(四)进一步推进居住证制度、户口迁移政策、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细化完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布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编制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六)提升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强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进一步提升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率”。及时公布“一件事情”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扩大政务大厅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应尽可能纳入政务大厅办理。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公开各项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实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7〕191号)、《海口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海府办〔2018〕118号),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域名、徽标、网页标签管理。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全力配合海口市政府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维护管理,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审查力度,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间、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进行去标识化处理,公开方式、范围要合理恰当。

 (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选派骨干力量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培训,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注重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不断增强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海口市公安

                             2018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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