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系统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 正文
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关于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2022-04-24 16:28:02 来源: 海口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关于公开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通过报考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及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时间

2022年4月27日(周三)上午9:00开始至测评结束。

(二)测评地点

海口市世纪公园运动场(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广场路1号)。

(三)参加对象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四)准考证领取

体测现场领取。

(五)测评项目和考核标准

1.体能测评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4″4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2.体能测评项目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最多不超过2次,1000/800米跑项目测评只测1次,纵跳摸高测评最多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3.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评未通过。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参加笔试;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报考者,予以淘汰。

二、相关事项

1.考生须在4月27日(周三)上午8:20前到考点签到、领取准考证、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领取号码牌。逾时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缺考者不予补考;

2.参加体能测评前,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准考证及《防疫承诺书》(附件2),进行现场签到确认身份信息,提供虚假证件者取消测评资格。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

3.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4.考生须提前抵达考场进行适度热身,考生须自备运动装备,包括:跑步鞋、运动衫、运动裤、饮用水等;

5.考生如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身残、体虚等其他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运动等情形,应在体能测评前向考务组提出终止体能测评申请。如因隐瞒、谎报不适合参加体能测评的疾病等情况所造成的身体不适等不良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反考场纪律或有作弊、冒名顶替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测评资格。

7.如遇天气、疫情等原因无法正常进行,将相应调整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防疫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体测者应严格遵守疫情防疫措施各项规定。本单位将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防疫措施要求做出相应的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报名期间疫情防控健康检测要求详见附件3。

四、其他

(一)请考生随时关注公告发布路径获取考试相关信息: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明冉之光人力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

(二)海南明冉之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考务组咨询电话:0898-68500100 、15120758820 (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

        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

      2.防疫承诺书

.                   3.体能测评期间疫情防控健康检测要求

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

2022年4月24日




附件1:海口市公安局禁毒警察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防疫承诺书.doc
附件3:体能测评期间疫情防控健康检测要求.doc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