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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流程
2019-12-26 10:11:00 来源: 海口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

  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流程

  一、审核项目名称及法定依据

   (一)审核项目名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

   (二)法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二、受理单位: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

  三、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

  (三)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

  (四)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六)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七)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最低营业面积、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数量、单机面积的标准,由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规定。

  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还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规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总量和布局要求。

  四、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五、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文化行政部门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审核。对申请人的申请,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线上办理流程:(一)申办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网吧经营场地平面图; 网吧网络拓扑结构图;

  3、法人代表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技术服务委托协议;

  4、文体部门网络经营筹建意见书、和关于同意设立的函;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在手机上下载椰城市民云APP,从办事大厅进入椰城警民通,在网警栏中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项目中按照提示将申办资料原件扫描录入,下载填写《海口市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提交申办资料。

  (三)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通过网上行政审批大厅收到申办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申办场所应提交申办资料原件进行查验,收取《海口市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及申办资料复印件。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经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审核结果反馈方式:快件邮递或到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领取。

  (五)办理费用:0元

  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线下办理流程(一)申办资料(原件与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网吧经营场地平面图; 网吧网络拓扑结构图;

  3、法人代表身份证、专业技术人员学历或技术服务委托协议;

  4、文体部门网络经营筹建意见书、和关于同意设立的函;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二)到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提交申办资料原件查验并提交申办资料复印件,填写《海口市互联网网上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登录海口市公安局官网的法律法规栏下载《海口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

  (三)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收到申办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信息网络安全现场审核,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意见书》,经审核不合格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四)审核结果反馈方式:到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领取。

  (五)办理费用:0元

 

海口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新设立网吧).doc

海口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报审批服务表 (网吧变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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