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执法公开、公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新增设的64处路口固定式交通电子警察设备,按功能类型及设置地点予以公布(具体见附表)。该批设备将于2019年11月13日起陆续投入使用。
海口公安交警提示,请广大司机朋友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此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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