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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2022年5月16日)
2022-05-16 15:50:59 来源: 海口公安交警 【字体:   打印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以下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姓名:王某靖

车牌:海口0183860

身份证:4600042000****4415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74mg/100ml


姓名:梁某健

车牌:海口A06824

身份证:4601001974****4918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239mg/100ml


姓名:梁某霞

车牌:海口0239481

身份证:4600261998****124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70mg/100ml


姓名:李某

车牌:海口807358

身份证:2201041993****691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59mg/100ml


姓名:苏某

车牌:海口291195

身份证:4600281995****5215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99mg/100ml


姓名:李某华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2102311965****7318

违法路段:龙昆南与南海大道

酒精检测值:6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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