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无障碍系统
首页 >> 要闻动态 >> 椰城警讯 >> 正文
曝光台: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2022年5月19日)
2022-05-19 15:05:52 来源: 海口公安交警 【字体:   打印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以下曝光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姓名:冯某宏

车牌:海口0034302

身份证:4600041988****3675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125mg/100ml


姓名:洛某华

车牌:海口0144319

身份证:4416222000****1773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99mg/100ml


姓名:吴某凯

车牌:海口0235645

身份证:4600032002****0616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45mg/100ml


姓名:吴某培

车牌:海口238139

身份证:4600041993****243X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86mg/100ml


姓名:曾某涛

车牌:海口012043

身份证:4600221979****2113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

酒精检测值:90mg/100ml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