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2022年11月4日)
骑乘电动车需要正确佩戴头盔这不仅是安全常识,更是人人都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以下曝光一批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第1款的规定驾驶或乘坐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30元罚款的处罚。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交通法律规定,保障生命财产安全。
违法车牌:海口052225
违法行为:不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海秀路路段
违法车牌:海口227831
违法行为:不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海秀路路段
违法车牌:海口897434
违法行为:不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海秀路路段
违法车牌:海口238153
违法行为:不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海秀路路段
违法车牌:海口960195
违法行为:不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海秀路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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