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匆忙
忙到无法在斑马线前
礼让行人那几秒
汽车和行人的矛盾
汽车和电动车的矛盾
电动车和行人的矛盾
直到一切变为斑马线前
那声锐利的刹车声
那抹刺眼的血痕
而“道交法”早就对大家
做出行为限制
那抹刺眼的血痕
而“道交法”早就对大家
做出行为限制
01
对机动车的规定
“道交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02
对行人的规定
“道交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因此
不仅机动车礼让行人
行人也应当遵守信号灯
另外
当你骑着电动自行车
准备横过斑马线时
遇行车道上车辆停车让行
↓↓↓
如果你选择骑车加速通过
可能就会发生以下情况
导致事故发生
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行车道上,停车让行的车辆恰好挡住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与邻道汽车驾驶人双方的视线,双方车辆未减速,汽车驾驶人难以及时做出反应,其车辆径直撞上电动自行车,导致“鬼探头”事故发生。
此外,斑马线是车辆、行人交汇通行的地方,如果骑车人未下车推行,无形中增加与其他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的概率。
下车推行时
非机动车驾驶人能够更好地观察路况
正确的“方式”应该是:
下车推行,边走边看
03
“道交法”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行人、电动车、机动车
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
不要将追赶和侥幸
形成出行常态
那是为自己的安全埋下隐患
遵规守法,敬畏生命
从今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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