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办事指南 >> 交通违法业务 >> 正文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业务处理流程(2022年)
更新时间:2022-07-03 18:51:31   来源:海口公安交警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业务处理流程

电动自行车(轻便两轮摩托车)普通程序处理:

(一)流程

1、预约:违法行为人凭本人身份证实名登陆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办事大厅——业务办理进行就近预约(优先预约被扣车辆停放地的交警服务站)接受处理。

2、违法行为人应在自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之日起15日内凭预约电子回执按所预约的日期和时段到对应交警服务站接受处罚。

3、违法处理窗口按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后,违法行为人可通过(1)现场扫描缴款二维码(2)缴款窗口现场缴纳(3)实名登录12123等方式缴纳罚款。

(二)处理时违法行为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违法行为人本人身份证件(海口社保卡);

2、《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原件;

3、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行驶证、电子行驶证或合格证及发票);

4、行驶证丢失可提供车辆所有人身份证件进行网上核查。

(三)领取被扣车辆

1、违法行为人凭《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处罚决定书、本人身份证件、车辆合法来源证明(行驶证|电子行驶证、发票、合格证等)到停车场办理车辆领取手续。

2、人、车、证核验一致后,符合放行条件的,依法打印《返还物品凭证》,将车辆返还违法行为人。






责任编辑:

温馨提示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公安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