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被盗抢后归还的,需凭借刑侦部门出具的发还证明到登记地车辆管理所恢复办理该车的各项登记和业务。如机动车在被盗抢期间,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车身颜色被改变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凭有关技术鉴定证明办理变更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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