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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超员100% 司机售票员因此获刑
更新时间:2022-06-01 11:07:12   来源:海口公安交警

近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营运客车严重超员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陈甲(男,50岁)、陈乙(女,48岁)因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处拘役3个月和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陈甲、陈乙系海口至澄迈红岗客运线路营运客车的驾驶人和售票员。2021年9月30日17时30分许,陈甲驾驶一辆营运的大型普通客车载38名乘客,从海口市汽车总站出发前往澄迈县红岗农场。在车辆驶出汽车总站时,为了逃避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陈乙主动把车载监控关闭。陈甲在驾驶大型普通客车经椰海大道和丘海大道途中共有五次停车揽客,陈乙负责协助维护车内秩序和售票服务。在车辆行驶至椰海大道与丘海大道交叉口路段时,揽客结束,该车继续沿着丘海大道往澄迈县红岗方向行驶。当陈甲驾驶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龙华区丘海大道某建材城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民警现场清点车内人数发现,该车核定载人数42人,车内乘客82人,包括陈甲、陈乙共84人,超员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构成危险驾驶。陈甲、陈乙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最终为此付出了代价。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客运企业,请严格依法经营,高度重视交通安全,严禁超员超速,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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