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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个人名下曾有一辆已达报废标准但未进行报废处理的摩托车
更新时间:2018-11-06 15:52:00   来源:海口公安交警

  答疑解惑:个人名下曾有一辆已达报废标准但未进行报废处理的摩托车,目前已无法提供摩托车的相关材料,因此不具备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的资格,该如何办理?

  答:车主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前往当地辖区车管所申报车辆灭失,办理车辆报废后,方可申请小客车增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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