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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惑:在实习期内机动车驾驶证被记分的,会有什么影响?
更新时间:2018-11-21 09:39:00   来源:海口公安交警

  答: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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