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调整海口市丽海一路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了缓解保利中央海岸周边路网交通拥堵情况,提高保利中央海岸周边路网交通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为增强通告制定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关于调整海口市丽海一路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3年10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龙路9号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邮编:570103.。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275385860@qq.com。
附件:关于调整海口市丽海一路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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