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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817808-1/2023-00381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时 效 性:

海口市公安局

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口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公安工作政务与信息公开,增强公安工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9年海口市公安局政务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市公安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制度机制,不断提升我局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提高我局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便民快捷、全面透明公开和积极拓宽公开渠道的原则,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护群众权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公安机关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推进决策草案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公安重点工作,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加大系列政策出台、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对重要事项或重大决策、完成情况及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作出决策前将拟定的草案和依据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实行预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将相关调整完善情况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二)推进决策执行公开。将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涉及公安机关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的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和公安机关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通过政府和市局网站予以公开,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重大决策部署督查情况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决策执行力。(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三)抓好“放管服”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人才落户、居住证制度、出入境业务、车驾管业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流程、便民利民新措施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牵头单位:局改革办,责任单位:交警、出入境、治安、网警、禁毒支队,行政审批办、户政处

(四)抓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市局本级及市局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牵头单位:警务保障处,责任单位:全局各预算单位)

(五)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政府和市局门户网站或者相关媒体,主动公开典型行政执法相关案例信息,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市局其他相关单位)

(六)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和政策解读。及时将市局代拟以市委或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和市局制定并生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坚持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牵头起草警种单位应将文件和政策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落实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七)落实政府公报中规范性文件报送制度。严格执行市局规范性文件定期报送和清理制度,市局各部门要及时将各自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报送法制支队汇总,由法制支队每月5日前报送市政府档案馆,以《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形式公开。(牵头单位:法制支队,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八)积极回应社会重大关切,强化舆情应急处置。要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涉及省市重大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相关警种和部门要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宣传部门与当事部门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药品安全、户籍、出入境、交通管理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舆论动向,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通信管理等其他单位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政治部,网警支队,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九)提高政府网站公安板块和市局门户网站建设水平。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公安板块和市局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要对接市信息中心进一步完善市局门户网站功能设置,落实标准化栏目设计规范,提升自主栏目设计水平,展示部门特色。各责任单位要定期检查自己负责的政府网站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经常性查漏补缺,确保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符合规定。(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责任单位:指挥中心、户政处、行政审批办,交警、出入境支队)

(十)做好市局公文和提案建议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工作。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属性审定为“主动公开”的市局文件,拟稿单位要在文件下发后20天内在市局门户网站挂网公开。(牵头单位:指挥中心,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十一)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加强公安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充分发挥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完善“椰城警民通”功能、栏目和版块设置,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牵头单位:政治部、科通处,责任单位:全局各单位)

(十二)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事项。结合省、市要求和工作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我局进驻办事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配合市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积极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积极向融媒体中心开放政务服务入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向群众公开我局“一窗式”“不见面审批”等相关政务服务信息。(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办,责任单位:交警、出入境、治安、网警、禁毒支队,行政审批办、户政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研究推动落实。牵头单位要主动发挥协调统筹作用,积极督导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要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增强工作机构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学习吃透系列政务公开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对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

(二)坚持拓宽公开渠道的原则。坚持把新闻媒体作为各级公安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积极借助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回应关切,扩大宣传覆盖面,保障群众知情权。

(三)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要加强政务与信息公开年度统计和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各单位今年的年度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于2020年1月7日前报送至局办公室(联系人:李勇,电话:31652635)。

(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门户网站内容维护更新不及时的,严肃批评、公开通报;对信息发布不按规定进行涉密审查导致泄密,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欺骗公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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